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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司法解释 怎么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2022年7月4日  南昌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wmjtsgls.cn/

 林文明律师,南昌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肇事逃逸司法解释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下面由详细介绍。

  《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个解释是否准确至今无人提出疑问。但笔者认为,这一解释是不准确的。因为该解释把逃逸的目的完全界定在逃避法律追究上,而把救助伤者的大事撇在一边,说明解释者对于交通肇事案件首先予以关注的是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而不是救助伤者。这就把立法的本意给颠倒了。笔者以为,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其用意是在督促肇事者及时救助伤者,而不是为了督促肇事者不要逃避法律追究。

  支持这一论点的理由至少有以下五点:

  、主观上

  从主观上看,逃避法律追究不是肇事者逃逸的唯一目的。实践证明,肇事者逃逸的目的至少有两个,一是逃避救助伤者的作为义务,二是逃避法律追究。甚至有的肇事者是以逃避救助义务为其主要目的。因而,在逃逸的目的上,将救助义务撇在一边,只强调法律追究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现场的紧急情况

  从现场的紧急情况看,法律不应当只注重追究肇事者的,而不注重救助伤者的性命。当发生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眼见伤者血流如注,危及生命,作为肇事者,是应当先救助伤者,还是应当先去自首,不逃避法律追究呢显然,正确的回答只能是先救助伤者。因为救助伤者刻不容缓,追究缓之无妨。因此,当肇事者逃跑的时候,他首先背弃的是救助伤者的作为义务,其次才是不逃避法律追究的义务。况且,就两种义务的重要性而言,显然也是前者大于后者。

  、惩罚与救助的逻辑关系

  从惩罚与救助的逻辑关系上看,法律也不应当把追究放在首位。前文已经指出,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身负两种义务,一是救助伤者的义务,一是接受法律惩罚的义务。为什么要救助伤者是为了恢复伤者的健康,维护人权;为什么要惩罚肇事者是因为他造成了伤害,侵犯了人权。可见,追究法律的目的正是因为造成了伤害。既然如此,就不能为了追究法律而耽误救助伤者。否则也就失去追究法律的实际意义。

  、社会关注的焦点

  从社会关注的焦点看,也不应将追究逃逸者的法律放在首位。众所周知,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的社会问题。该问题一出现,立即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社会关注的焦点恰恰是肇事者不救助伤者而不是逃避法律追究的问题。

  、刑法原理

  从刑法原理上讲,也不应重点考虑追究逃逸的法律问题。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刑法只把犯罪后不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不把犯罪后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罪同其他犯罪一样,尤其同其他过失犯罪一样,不应把犯罪后的逃跑行为作为加重处罚的理由。刑法第133条之所以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立法本意在于督促肇事者救助伤者,而不在于督促肇事者不要逃避法律追究。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解释》把;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目的限定在逃避法律追究上,是不准确的。这样一来,将会形成如下两个极不合理的现象:一是交通肇事后行为人既不逃逸也不救助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因其没有逃逸,就不能加重处罚;二是交通肇事后行为人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之后再行逃逸,或者拿出经费委托他人佯装过路人救助伤者,自己逃逸。此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逃逸,但他救助了伤者,其交通肇事的社会危害性已明显降低,但因其逃避了法律追究,仍然要加重处罚。显而易见,这两种情形都是不合理的。因此,笔者认为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含义,应定为:在发生交通肇事后,放弃救助伤者和保护现场之义务的行为。不论是否逃离现场,只要放弃这种义务,就应当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论处。

怎么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怎么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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