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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发生事故谁赔偿?交通事故中吗,受害者没钱,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2023年1月20日  南昌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wmjtsgls.cn/

  林文明律师,南昌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林文明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私车公用发生事故谁赔偿?

目前,不少劳动者都有了自己的私家车,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经费或者处于其他目的,往往会让员工开私家车去处理公务。如果私车公用发生了事故,是由车主买单还是由用人单位赔偿





  一、事故造成职工本人或职工车辆损害


  法律上,;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残废或死亡,都属于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即只要是非上下班途中因公受害,不管大小,就能享受工伤、工亡的相关待遇。而职工驾驶车辆正常上下班虽不属于;私车公用;,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本人上下班途中驾驶自有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本人受伤、死亡,职工本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亡,其余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亡。保险公司赔偿上,因考虑到人的生命、身体无价性,;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职工本人承担何种,其都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而对于职工在执行公务时造成本车车辆发生损失,司法实践中参照《侵权法》第三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除保险赔偿外,其余损失最终应由单位承担。


  二、三者人员或三者财产遭受损害


  在车辆事故造成三者或三者财产损失时,明确了职工;私车公用;的性质,即其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的基础上,该损害承担主体就显而易见了,按照我国《侵权法》第三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理赔后,该职工因履行职务的驾车行为所产生的其余法律后果均应由单位承担。


  三、车辆同乘人员遭受损害


  如同上述案例,若同车乘客吴某与车主徐某为同事,且一起去办理公务,那么吴某所遭受的损害当然也属于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双重赔偿。若吴某为其他非公司职工的乘客,则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同时按照《侵权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该职工因履行职务的驾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应由单位承担。本案中,吴某为市政管理单位实习员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只能按照后一种情况向保险公司和实习单位索赔。


  私车公用发生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


  综上所述,合法;私车公用;行为无论发生何种损失,其损失在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后的剩余部分,最终由接受车辆服务的单位买单。但是如果;私车公用;者存在过错,如职工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行为造成同乘人员或者三者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雇主承担连带赔偿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的相关规定,最终的承担者应该是有过错的无证驾驶者、醉酒驾驶者,但是为保障受害方利益,受害方仍然有权利要求单位承担赔偿,单位赔偿后再向过错方追偿。







交通事故中吗,受害者没钱,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如果伤者没钱治伤,车方也穷得响叮当,谁来垫付医药费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见到过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都说自己没钱,要求对方先垫付。这也很正常,先垫付的一方后期理赔过程中比较被动,那么,交通事故中,到底由谁来垫付呢


  医药费垫付情形


  1、车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划分后进行详细计算;


  2、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


  3、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一般情况下医药费由谁垫付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一般情况下,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没有人会看着伤者血流不止、无法医治的。


  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怎么办


  如果伤者没钱治伤,车方也穷得响叮当,谁来垫付医药费一般有两种方法:


  1、《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应急医疗费


  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医疗费的问题的建议


  1、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


  2、对于受害人,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3、如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来源:车险知识大全